花百元做个漂亮的发型,不料反而被美容院烫出几个泡,不仅如此还拒绝赔付。昨天,六安的李女士将其遭遇投诉到该市裕安区消协。
接投诉后,消协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前去现场调查。经了解,当日,李女士在该理发店要求烫一个时尚的卷发,讲好价格100元。店内师傅给她洗发后上卷发器、烫发水,然后在一个电子的烫发器里加热。因当时该店的顾客太多,师傅们都手忙脚乱的,竟忘记了她的烫发时间。等师傅们记起时,烫发已超过限定时间的半个小时。当时李女士也未在意,以为师傅记着烫发时间,当时虽然觉得头上有点发烫,也没有理会。直到做完满意的发型,头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交付费用后就高高兴兴地回家吃午饭,吃饭间,李女士感觉头上火辣辣地疼,老公连忙给她察看,原来头顶的最中间处有几个水泡,这才知道是被烫伤了头皮。于是和老公一起去理发店讲理,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理发店不理会他们。
消协人员认定责任方应在美发店,并告知美发店老板,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由于美发店的操作失误造成消费者身体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李女士头皮烫伤不是很厉害,经工作人员再三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理发店向李女士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李女士人民币3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