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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美发服务规范》正式实施
http://News.prccn.com/  来自:扬州网  2009-10-20

扬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是著名的旅游休闲城市,以厨刀、修脚刀、理发刀为代表的“扬州三把刀”享誉全国。2009年年初,由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商贸局共同提起,扬州市标准化协会和美发美容协会共同起草了《扬州美发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标准”对美发店的环境、安全、卫生、服务设施、经营管理、人员素质、职业道德、操作程序、服务质量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经市发改委、质监局、商贸局、卫生监督所、科协、标准化协会、美发美容协会讨论、修改和评审,扬州《美发服务规范》正式颁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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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美发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发服务业的经营服务场所要求、服务设施和用品、经营管理、人员要求、服务规范及服务质量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美发美容中心、美发店(含机关、宾馆、饭店等内设的美发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 通用符号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江苏省消防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3 经营服务场所要求

3.1 经营服务场地面积

3.1.1 小型店建筑面积应不小于30m2 ;中型店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20m2 ;大型店建筑面积应不小于300m2 。

3.1.2 机关、宾馆、饭店等内设美发部场地面积应不小于50m2。

3.2 网点布局

美发美容中心、美发店(机关、宾馆、饭店等内设美发部)网点设施的布局应符合市、区商业服务网点规划的要求。

3.3 房屋结构及布局

3.3.1 房屋结构合理,墙体牢固,室内光线柔和,通风良好,地面平整防滑,墙壁隔音。

3.3.2 门厅、理发区、染烫区、洗头区分设,布局合理,相互间比例适当。

3.3.3 经营服务等场所空气流通,无异味,有冷暖调温设备,通道合理通畅。

3.4 安全

3.4.1 消防安全条件应符合《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的要求,建筑结构应达Ⅰ级、Ⅱ级耐火等级要求。消防设备器材齐备完好。

3.4.2 应有齐全的供暖、保温、通风系统和供应冷热水设备,有明显的标志。上下水道及闸门开关等设备安全完善。

3.4.3 电器线路的铺设、平面布局及装修用料符合消防规定和国家强制标准的规定。

3.4.4 职工更衣区、生活区应与经营场所分开。

3.5 环保

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3271的规定,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的规定。

3.6 卫生

空气质量应符合GB/T 18883的规定;卫生要求应符合GB/T 9666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

3.7 门面

装饰美观,有明显的行业标志,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店面橱窗布置整齐、洁净。

3.8 图形标志

图形标志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4 服务设施和用品

4.1 美发区域内应有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美发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并按照服务流程设计。

4.2 设有相对独立的顾客接待区域,并备有衣物柜、报纸、茶水和背景音乐。

4.3 使用的座椅、美发工具、仪器、消毒柜、洗头池、通水通电设施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使用方便。

4.4 可供顾客选择使用的原装洗发用品、护发用品、染发用品、烫发用品、护肤用品等化妆品应符合GB 7916和GB 5296.3的规定;进口产品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手续。

4.5 洗头区域有专用卧式洗头床或坐式洗头池。

4.6 有专用洗物池、毛巾消毒池,美发毛巾实施一人一消毒,定期更换,保持干净。理发、烫发和染发用毛巾及用具应分别使用,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备有皮肤病、传染病人的专用工具。

4.7 有理发工具、用具和专用工具消毒设施,修面使用一次性胡刷和剃须膏或者经过消毒。

4.8 染发、烫发应有保护用品。

5 经营管理

5.1 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组织经营和管理,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操作程序、质量标准、服务规范。

5.2 有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应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社会保障法规。

5.3 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营业结算制度和保护宾客财物的规定和措施;营业结算和财务管理有条件的应实行电算化。

5.4 各工种服务人员的配置应与美发经营项目和接待能力相适应,上岗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工号牌。

5.5 有严格的宾客用品更换、洗涤、消毒制度。

5.6 营业区内应有防范性病、皮肤病及其它各种传染病的相关措施,并应符合GB 19085的规定。

5.7 应在店堂内醒目处明示本企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和注意事项。销售的美发、护肤用品应明码标价。

5.8 应有保证宾客安全的防范措施。

6 人员要求

6.1 基本要求

服务人员应具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掌握本岗位的服务项目、服务流程、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掌握安全用电知识,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并佩戴工号上岗。

6.2 接待人员要求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接待热情,能使用两种语言与来宾交流,引导来宾入座,举止文明。

6.3 美发助理人员要求

会洗头,会卷烫发杠,会调配焗油和染发剂并能正确操作,能够掌握店内保洁技能,协助解决来宾在服务期间的相关困难和问题。

6.4 美发人员要求

6.4.1 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剪发、洗发、修面、烫发、吹风造型、染发着色技术,并能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服务。

6.4.2 初级美发师掌握基本的美发操作技能。

6.4.3 中级美发师在掌握操作技能的基础上必须掌握全面的服务技能。

6.4.4 高级美发师必须具备发型设计能力和实践培训能力;美发技师必须掌握美发技术的全面技能,能够根据不同顾客设计适合其特色的发型,并且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培训能力。

6.4.5 高级技师掌握全面技能,并能正确处理与纠正美发技术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推出符合现代潮流的新发型、新工艺,不断总结撰写美发技艺的理论文章,不断提升美发文化内涵。

6.5 收银员要求

熟悉店内服务项目的收费价格标准,计算准确清楚,能识别真假币,并能熟练掌握现代结算手段。

7 服务规范

7.1 职业道德

7.1.1 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尊老爱幼,对老弱病残上门服务。

7.1.2 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宾客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讲究服务水平。

7.1.3 善于了解顾客,关注顾客的需求,满足顾客的需要,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7.1.4 诚信待客,实事求是,履行承诺,维护企业信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7.1.5 善于学习,钻研业务,关心同志,尊师爱徒,廉洁奉公。

7.2 接待用语

7.2.1 服务人员能使用普通话,掌握语言交往的原则和技巧。

7.2.2 使用文明用语。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和服务场合的不同,主动使用招呼、相请、询问、称呼、道歉、道别等语言。

7.2.3 对顾客有问必答,回答问题简明、扼要、诚实、准确。

7.2.4 不应介入顾客谈话,不应对顾客评头论足。

7.2.5 涉外服务人员应掌握一至两门常用接待外语(英语为必备语种)。

7.3 行为举止:

7.3.1 服务人员上岗时精神饱满,面带微笑,服装整洁,佩戴工号。

7.3.2 服务人员手上不应佩戴饰物、留长指甲。女服务员应淡妆上岗。

7.3.3 接待服务过程中应精力集中,服务姿态端正。

7.3.4 出入或上下楼梯应礼让客人。

7.3.5 在服务过程中重视形体美,站立时收腹挺胸丁字步;操作时两膀呈平弧形自然弯曲;步伐以轻、稳、灵为准;座势上体正直舒展,两肩平衡,脚位适中。

7.4 服务操作程序

7.4.1 准备服务

接待顾客入座——征询顾客要求——系好围布——梳通头发——准备工具用具——确认服务项目及价格,并征求顾客意见

7.4.2 修剪服务

修剪底部——修剪中部和顶部——调整头发层次和密度——掸净碎发。

7.4.3 洗头服务

用篦子或刷子清理碎发——启动头皮屑——涂上香波、揉透头发——抓挠头发、止痒除垢——冲净擦干头发。

7.4.4 修面服务

用热毛巾捂透胡须——涂上剃须膏(液)——运刀修面——先顺后逆、先修胡须后修面。

7.4.5 吹风造型服务

基本构思——根据发式吹风造型——调整发型纹样——整理定型——征求顾客意见并修改完善。

7.4.6 烫发服务

洗净头发——正确识别发质——修剪层次结构——选用烫发剂和杠——有序卷发、掌握排卷密度——把握烫发剂渗透时间、控制好温度——拆洗干净——吹风造型。

7.4.7 染发、焗油护发服务

洗净头发——正确识别发质发色——做好皮肤测试——选配相应的用剂——做好防护——着色操作——加温固色——洗净护发。

7.5 美发质量

7.5.1 洗发

水温适宜,两洗两冲;抓揉到位,止痒不疼;冲净香波,擦干头发。

7.5.2 男式理发修剪

下脚清爽,色调均匀;两鬓相称,符合脸型;层次清楚,厚薄适宜;轮廓明朗,发型优美。

7.5.3 女式理发修剪

分区修剪,确定底线;结构合理,角度精确;长短适宜,轮廓得体;符合构思,适合造型。

7.5.4 修面

热水毛巾捂透,刀法熟练使用;刮清剃净胡须,修面清爽周全;不破不痛轻柔,按摩到位舒适。

7.5.5 男式吹风

发纹明显,弹力匀称;顶部饱满,轮廓成型;结构合理,造型优美。

7.5.6 卷杠

密排紧卷,用剂均匀;温控适宜,渗透到位;拆除冲洗,不留残液。

7.5.7 女式梳理造型

线条清楚,发杆有柔性,结构合理,轮廓清晰;整体造型合脸型,静中有动显活力。

7.5.8 染发焗油

洗净污垢,微风吹干;调配剂量,选色精确;涂刷均匀,不留空缺;冲洗干净,不留残迹。

8 服务质量责任

8.1 经营者在美发服务中如因技术或操作不当,未按产品说明书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美发、护肤用品等引起的皮肤、头发损坏及其它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2 经营者为顾客提供的任何有价服务,都应经顾客认可。

编辑者:雅鱼 关键字: [《美发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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